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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媽從小總是叮嚀著我們,不能夠有婚前性行為。


簡單的說,他總是認為,一個女人在結婚當天是否為一個處女是相當重要的,因為男人重視的就是這個!

我媽又說了,一個女人要是被其他男人用過誰會喜歡?而且到頭來,一切都是女人吃虧阿~

還說,女人一定要確定這個男人可信可嫁並且很愛她,並且要有婚約的前提下才可以進一步"交往",因為要是交往久了,要是一直避孕的話,女人將來會造成不孕!?



他說的這些我真是相當不以為意,那些根本就是沙文主義所說的扁低女人理論嘛~在現今這個社會,男女交往有了關係本來就是很正常沒什麼不可以的,只要我們心智夠成熟,能夠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,又不是未成年小孩偷嘗禁果,這種你情我願的男歡女愛本來就是很一般般~哪有什麼誰吃不吃虧可言阿!難道,男人射了女人就沒爽到嗎?

況且,一個女人的價值並不是在於陰道,又不是要選聖女貞德立牌坊,難道說~男人的價值是在於他的老二大小時間長短還是硬度嗎?拜託,這樣也太膚淺了吧!我想一個人的價值是在於,腦袋裡的東西和內在。

再說,現在誰不是因為彼此相愛而當下決定結婚,可是還不是一堆人在當初決定牽手走一輩子後,違背了互信互諾搞出外遇,難道這些人在婚前沒有張大雙眼看清楚嗎?這跟觀察了多久根本是兩碼子事嘛,是人的道德觀。現今社會離婚率實在很高,而離婚的原因百百種,其中還不乏一些因為夫妻間性生活不協調而分開,如果在婚前先"試用",會不會就減少發生這一類的事阿?我曾經聽過有人說~阿,我老公阿,他都沒辦法,一個月一次就不行了。當時那位太太的表情,有多空需有多遺憾阿!

最近聽到一個小學同學A男的事。A男和B女交往了五年,A男的媽還為了他們花了幾十萬在家裡從新裝修一間小套房,這五年來,A男所賺的一分一豪都沒交給他媽,都到了B女的口袋去,而A男的媽還每個月都給他們一萬元的"家用",就這樣五年來~吃喝拉撒睡,食衣住行育樂,什麼都是用A男家的。而這五年來,B女竟然依次也沒帶A男回家給父母認識,就在最近A男準備要去當兵了,B女毅然決然的和A男談分手(我倒是覺得在男人當兵前說分手,總比當兵期間兵變來的有情有意許多),我那個癡情的A男同學就這樣傷心遇絕,上演了下跪戲碼還要以死相逼咧!


這樣,到底是男的吃虧還是女的阿!?



我對王先生說,將來美人魚長大成年後,我不會反對她交男朋友,只是要告訴他正確的性觀念,並且要他能夠為自己做的選擇負責。就算,他要把男朋友帶回家住我也覺得沒關係阿!這總比每天往外跑,想見還見不到人好阿!


女人是該懂得疼惜保護自己,但不是用這些不對等的關係來束縛自己吧~




我想我這篇該列為18禁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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