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沒有工作也沒加入公會的家管,所以也沒有勞保,而健保就是依附在先生下面

從去年超過25歲後(阿...透漏年齡了=.=),就開始收到政府寄出的國民年金繳款單

 

原保費1210元,政府補助484元,所以民眾要自付的金額為726元

 

大家有沒有注意看繳納單的後面,有其他身分說明,補助的金額

他說((如果您的家庭總收入較低,可先向戶籍所在地縣(市)政府社會局或公所詢問))

 

想說我們家只有王先生一人的薪水,底下還有妻兒三人要養,就打通電話詢問看能不能申請補助

 

1.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的1.5倍,政府補助70%,民眾自付金額363

2.所得達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政府補助55%,民眾自付金額544

 

 

DSC04495  

我通過了耶~!灑花)))

 

 

國民年金補助看的是: (被保險人 + 配偶 + 子女 + 被保險人父母的年收入)/12/人數

 

主要是看動產,就是年收入報稅額

如果父母有領老保勞退,會看

((不動產不看,除非你的不動產有租賃給別人有租金收入))

 

 

 

ex舉我的例來說

 

[王先生年收入+本人年收入(我算可勞動人口,所以就算沒出去工作,每個月有基本工資要算)+兩名幼兒(未滿16歲無謀生能力)+我父親年收入(自營車行所得收入不高)+我母親(有輕微肢障所以不算勞動人口)] /12 /6人

 

 

以台北市101年來看,最低生活費是14794,最低生活1.5倍是18755,最低生活費2倍是29588

 

 

我家看來都是些老弱婦孺.....主要依靠經濟就屬王先生

這樣算來我到達的門檻剛好是第2項,雖然補助不多,但整年下來也不無小補

 

 

而且申請方法真的很簡單

只要帶著本人的身分證和印章,和相關證件(如我媽是輕微肢障固要帶殘障手冊)

先去地政處申請每個人的戶籍謄本(基本上都在戶政事務所同棟)

然後再去社會科填寫表格申請,連年收入都不必填太詳細....因為他們一查報稅資料全都很清楚

40天後就會來文通知是否符合資格,一點兒也不麻煩呢!

 

 

 DSC04500  

  

 

 

這種補助的相關資訊,政府基本上不會主動通知你....都是要靠自己詢問或是股哥資料才會知道

 

如果你可能符合資格的話,也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,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跑一趟申請看看

 

 

 

 

以上資訊可參考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入口網

http://napweb.moi.gov.tw/na/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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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查理櫻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