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沒有工作也沒加入公會的家管,所以也沒有勞保,而健保就是依附在先生下面
從去年超過25歲後(阿...透漏年齡了=.=),就開始收到政府寄出的國民年金繳款單
原保費1210元,政府補助484元,所以民眾要自付的金額為726元
大家有沒有注意看繳納單的後面,有其他身分說明,補助的金額
他說((如果您的家庭總收入較低,可先向戶籍所在地縣(市)政府社會局或公所詢問))
想說我們家只有王先生一人的薪水,底下還有妻兒三人要養,就打通電話詢問看能不能申請補助
1.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的1.5倍,政府補助70%,民眾自付金額363
2.所得達最低生活費1.5倍,未達2倍,政府補助55%,民眾自付金額544
我通過了耶~!灑花)))
國民年金補助看的是: (被保險人 + 配偶 + 子女 + 被保險人父母的年收入)/12/人數
主要是看動產,就是年收入報稅額
如果父母有領老保勞退,會看
((不動產不看,除非你的不動產有租賃給別人有租金收入))
ex舉我的例來說
[王先生年收入+本人年收入(我算可勞動人口,所以就算沒出去工作,每個月有基本工資要算)+兩名幼兒(未滿16歲無謀生能力)+我父親年收入(自營車行所得收入不高)+我母親(有輕微肢障所以不算勞動人口)] /12 /6人
以台北市101年來看,最低生活費是14794,最低生活1.5倍是18755,最低生活費2倍是29588
我家看來都是些老弱婦孺.....主要依靠經濟就屬王先生
這樣算來我到達的門檻剛好是第2項,雖然補助不多,但整年下來也不無小補
而且申請方法真的很簡單
只要帶著本人的身分證和印章,和相關證件(如我媽是輕微肢障固要帶殘障手冊)
先去地政處申請每個人的戶籍謄本(基本上都在戶政事務所同棟)
然後再去社會科填寫表格申請,連年收入都不必填太詳細....因為他們一查報稅資料全都很清楚
40天後就會來文通知是否符合資格,一點兒也不麻煩呢!
這種補助的相關資訊,政府基本上不會主動通知你....都是要靠自己詢問或是股哥資料才會知道
如果你可能符合資格的話,也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,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跑一趟申請看看
以上資訊可參考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入口網